这么劲爆的标题,主人公并不是我哈。这是我的一名同事大卫身上发生的事。
某一天和同事一起吃午饭时,大卫跟大家说了一件事:他明天要请一天假,上庭打掉一张交通告票。大卫说起这事的时候居然面带一丝兴奋,随后他便和我们说起了他的court strategy(上庭策略)。
在加拿大,收到交通违规罚单,当事人是可以选择接受或者反对的。如果你接受,那么就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罚款交了,如果你有异议,就可以申请上小型法庭把这张罚单打掉。如果选择上庭,法庭会为你指定一个开庭日,在那天,你将有机会在法庭上向法官阐述你的理由和罗列你的证据,然后法官裁决这张罚单是否有效(你是否有罪)。
在加拿大,交通违规罚单不仅仅是罚一点钱扣几个分的问题,还会影响到你来年的车辆保险价格。加拿大法律规定,车辆只要上路就必须上保险。而多伦多这个地方车保险简直就是天价。。。刚拿到驾照的新手司机一般每个月的保费都要两三百加元(注意是每个月哦!)。只有一直保持无违规无事故,车保险才有可能逐年降下来。若吃过交通违规罚单,来年保险基本都会涨价,而且涨幅不小。。。听过一个说法,如果是25岁以下的司机拿到了超速罚单,那么保费就几乎“永世不得超生”了(会保持高价很多年),因为保险公司认为这个行为体现出来的是司机的意识问题,而这种司机发生事故的几率大,所以车的保费就得高。。。还有一种是车辆有刮刮碰碰,然后走保险来维修的,来年保费也一样涨。资本主义国家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啊,你用了保险公司的钱来修车,保险公司就会加倍向你要回来。。。所以加拿大这边很多人都会自己修车,如果是小问题,就自己弄弄就好。甚至还有路上追尾的,追尾的司机宁愿自己掏钱补偿被撞的司机,也不希望惊动双方保险公司的。因为如果报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来出钱修车,追尾的司机确实不用掏钱,但之后涨的车保费可远远不止修个车的钱。。。其实我觉得这样已经导致保险有点变味了,本来保险就是用来保护自己免受这样的意外开销的啊!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多伦多的车保费高昂得近乎变态。。。
一下子又扯远了。。。话说大卫是在今年六月份的时候拿到了一张罚单,原因是他在居民小区内的路口的停牌前没有完全停住(full stop),而是让车慢慢前溜(rolling stop),然后藏在大树后的交警就把他拦住了,给了他一张三百加元的罚单。在停牌前一定要完全停住车三秒才能继续前行——这是加拿大交规中特别有名的一条,大家都知道,考驾照时一定要严格遵守这条,但拿到驾照上路后,几乎所有人都是懒得在停牌前把车彻底停住的,都是刹车到几乎停住,然后让车慢慢溜(rolling stop)一下,然后继续提速照常行驶,尤其是只有自己一辆车在路口的时候。多伦多的居民小区里,几乎每个路口处都会有停牌。在空空如也的小区道路上,就你自己一辆车,然后每开100米就要停一次车,再启动开走,这确实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大家都觉得这很教条主义,但毕竟还是法规,人们都会在停牌前减速,慢慢溜过,也算是对停牌的respect了。
而交警“创收”的一个方式,就是在居民小区里埋伏这些在停牌前不彻底停住车的司机。
面对这张三百加元的罚单,大卫开始动起了脑子。他不愿意就这样老老实实地把罚单交了,除了罚单金额高,担心来年涨车保险以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他不愿意在自己的驾驶历史上留下这第一个认罪记录(convicted)。大卫做了很多的研究,认为他这张罚单是可以上庭打掉的。
“罚单上说当天天气晴好,交警可视度好,可视范围大。可实际上呢,那天天气很差,我所在的那个小区还有下雨,这一点我已经拿到了那天该区域的天气报告记录作为证据。我可以证明交警罚单上所称的天气晴好可视范围大是不成立的,所以我至少可以以交警并没有看清我是否彻底停住车了来为自己辩护。”
加拿大法律是无罪推定原则。所有人在被定罪前都被认为是无罪的,想要把人定罪,就得举出能说服法官或者评审团的证据。所以现在其实是交警要拿出证据来定大卫的罪,如果他们拿不出能说服法官的证据,大卫就是无罪的。
于是我问:“那么交警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车没有在停牌全彻底停住吗?”
“交警在罚单上声称有他们有监控录像作为证据。我作为被告方,是有权利审阅这份证据的。可是你知道么,我已经向交警提出申请,要求他们给我提供一份监控录像视频副本,但交警一直没有给我提供这份材料。我在隔了一段时间没有收到材料后,还再次向交警发出邮件督促。我的这些申请,这些邮件,都是有时间的,也是我为自己辩护的材料之一。而我至今没有收到交警的监控录像视频。”
说到这里,大卫笑了笑:“你知道么,其实这些都只是我的备用方案而已。我终极的方案,是把这个案子拖到10个月以后,因为交通违规案子如果10个月还没结案,我就可以以加拿大人权法案中的一条法律申请终结这个案子,并且我是无罪的。”
“我在六月份拿到的罚单,10个月以后将是明年的四月份。照目前情况来看,是很有希望拖到明年4月份的。我拿到罚单后,在规定的申诉期限(15天内)最后提出的申诉。法庭的案件的数量多得你无法想像!我提出申诉后,第一次上庭排期就给我排到了今年的12月,也就是我明天要去的那个。”
“而我到今天还是没有收到交警所称的监控录像视频。所以明天在法庭上,我将以此为理由,直接要求休庭,再次安排一个上庭日期,以便交警给我发监控录像视频,和让我自己有充分时间审阅这份证据。我有证据(催交警发监控录像视频的邮件)显示,我已经向交警提出申请要监控录像视频副本,而且在交警逾期没给我发材料后,我也有再次催促他们。这些证据足以证明,我尽到了自己的努力但却还是没拿到控方声称的证据,要求休庭和再次排期的要求并不是无理请求,所以法官是一定会同意的。而再次安排上庭日期就很有可能被安排到明年四月份以后了,那么就等于我直接获得无罪了。”
听完后,我也觉得大卫这次的准备确实挺充分的,俨然一名靠谱律师啊!大卫说,明天的第一次上庭,他的目标就是争取休庭和再次安排上庭日期。能拿下这点,他就几乎等于赢了。这天下班前,我也顺便祝了大卫一句明天好运,并让他后天一定给我讲讲这次上庭的经历和结果。
第二天,大卫果然没来上班。第三天,大卫又出现在了办公室。我兴致勃勃地问:“昨天开庭情况如何?”
大卫语气中带点惋惜:“交警没出庭啊!案子直接结束了,我无罪了!”
原来加拿大法律中还有一个规定,若控方或者控方代表没有出庭,辩方是可以直接申请判无罪的。还是那条无罪推定的原则,控告方都没正式出庭提出自己的控告,那么也就代表他们放弃提出控诉(不认为辩方有罪)了,所以辩方就可以申请直接判无罪了。
“哈哈!那你准备的那么多上庭策略岂不是都浪费了!那么好的上庭策略都完全没机会用呀!”知道是好消息,我也忍不住打趣了几句。
大卫说:“你知道我这次上庭经历最大的感触是什么吗?”
我摇摇头,饶有兴趣地听他往下说。
“昨天我坐在法庭里等,法官有很多个交通违规案子要审理,就一个一个地来。很多人几乎没有做任何自我辩护就直接认罪(plead guilty)了,甚至交警根本都没到,那些人还是直接认罪然后把罚单交了。这多么可惜啊!法律赋予了他们那么多的权利,但是他们根本不懂得去运用!甚至从法官的语气中都隐隐地透露出来,他看着这些人就这么毫不为自己辩护就认罪了真的感到无比的惋惜。有多少人只要稍微辩护一下,很容易就能判无罪的啊!也许你有钱,不在乎那点罚单,但是这不是有没有钱的问题,这是亵渎了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啊!”
“可是你知道,法官因为他所在的那个位子,什么都不能说啊。。。我当时真的觉得特别能理解那个法官。因为自己不知道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而去认罪,真的让人特别难过。权利意识的普及,对一个法制社会真的太重要啦。”
大卫的话,让我又一次陷入了沉思。